政府明年一月,將與兩家電力公司就「管制計劃協議」進行中期檢討。環境局表示,由於政府表明有意最早在2018年,為電力市場引入競爭,根據協議,如果政府改變電力供應市場結構,而對電力公司造成重大影響,電力公司可以收回已提供而不能減少的「擱淺成本」。政府將與電力公司協商,收回「擱淺成本」的金額及機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