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司就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,及前助手叢培崑貪污罪名不成立的裁定上訴,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早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,案件發還區域法院處理,下月十八日舉行指示聆訊 ,陳志雲及叢培崑,各獲准以十萬元現金保釋。上訴庭法官撤銷原審法庭的無罪裁決及作出的訟費命令。上訴庭指示原審法官要考慮應否行使酌情權,接受陳志雲及叢培崑是否有合理辯解,收受涉案的十一萬二千元,如果原審法官批准兩人的答辯理由,就要列出有關的事實因素,並且就理由是否成立,作出裁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