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區議會選舉京士柏選區種票案,再有四人在九龍城裁判法院,分別判監兩個月及三個月。裁判官指,一人一票原則對選舉制度至為最要,任何人都不應影響選舉結果,法庭必須判處被告監禁,批准其中兩人保釋外出,等候就刑期提出上訴。四名被告,去年七月,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民登記申請表,申報住址在旺角煙廠街一個單位,不過經單位住客確認,並不認識他們,而他們亦從未在這個單位居住。控方指,四名被告明知無權投票仍然領取選票及投票。至今,京士柏選區種票案,共有四十四人被定罪,分別被判緩刑至入獄一年不等,另有五人等候判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