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檢院察發布,刑事訴訟試行規則。其中針對辯護制度存在的問題,作出修改;辯護制度是人權保障一項重要制度,但內地存在律師“會見難、閱卷難及取證難”突出問題,負責人表示,為適應變化,修改後的規則,增加多項保障辯護人,及行使訴訟權利的條文,同時,為防止刑訊逼供,新規則宣示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的原則,並規定不接受非法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