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政府公布溫州金融改革細則,容許溫州展開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,探索以人民幣直接在境外投資,意味超過八千億人民幣的民間資金,有望「自由行」投資。內地傳媒認為,這樣做有利於開拓溫州民間資本投資管道,引導資金合法「走出去」。投資者可在境外,以新設、併購、參股等方式設立企業,或取得既有企業所有權、控制權及經營管理權。但有內地證券分析師認為,今次試點不涉及自由投資境外二級市場股票,相信同港股直通車無關。國務院今年三月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,並確定十二項改革方向,被稱為「省十二條」。改革細則還包括:規範發展民間融資、開展民間借貸服務中心試點、探索由小額貸款公司發行中小企私募債,以及推行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試點、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