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釣行動委員會幾名成員,早上到大角咀海事處辦事處錄口供,水警亦派員到場。啟豐二號船主羅堪就說,處方要求提供船主及船員名單,以及八月出發前往釣魚島的行程細節、登島及回航過程,羅堪就說,由於供詞並非用作向日方索償,他們無提供任何資料。被問到會否被處方檢控,出海違反海事法例,羅堪就引述處方指,需要請示上司及律政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