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振英指檢查發現大宅仍有多處僭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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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1-23 16: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1-23 16:58
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,被傳媒報道的六處僭建物,其中四處,包括玻璃棚、葡萄架、地下低層客房的搭建物,及車位上蓋都已拆除;餘下的大閘將按屋宇署要求,重新安裝,而車位下的空間,屋宇署已接納專業人士提出的回填方案,可以馬上進行。不過梁振英表示,聘請專業人士仔細檢查兩間屋的裡裡外外後,發現仍有幾處要進一步處理,包括五號屋主人房露臺上方的電動伸縮帆布篷,屋宇署認為大小不符規定,屬僭建,要移除或改造;五號屋車位盡頭,一個放置園藝工具及雜物的儲物櫃,亦屬僭建,將會移走;而四號屋地下的yard,買入前已改造為客人洗手間,需要改為原有的露天yard,還原工程已大部份完成;另外,地下低層部份儲物室,買入前已改建為淋浴室及桑拿房,要與屋宇署商討,是否可以保留,抑或需要還原為儲物室。梁振英又表示,地下低層的原有儲物室,在他買入前已被改建及擴建,擴建面積約二百呎,去年十一月已拆除及以磚牆密封,至今沒再使用,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,將由專業人士與屋宇署商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