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梁振英就山頂大宅僭建事件,發表詳盡書面聲明,承認貝璐道裕熙園四號屋室外的葡萄架及五號屋室外的玻璃棚,是他搬入後加建。他說,今年六月曾向傳媒表示,玻璃棚前身是木架,是上手業主留下,現經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告,證實自己當時記錯,將四號及五號屋混淆,因為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,可能是在四號屋,而五號屋並無上手業主留下的花架。梁振英說,根據土地測量師的報告,四號屋的地下一層,比樓上縮入近三呎,形成一個小型騎樓底,他相信部份花棚可能在凹入的騎樓底。而他在買入兩間屋後,各搭建一個木花架,幾年後再改為今年六月拆除的玻璃棚及葡萄架,如果當時知道這些搭建物需要申請,肯定會好似買入物業後,進行其他加建及改動一樣,主動入則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