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振英承認僭建事件交待不清有疏忽但沒存心隱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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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1-23 18: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1-23 18:58
行政長官梁振英就山頂大宅僭建,發表十四頁書面聲明,承認葡萄架及玻璃棚是他搬入後加建,六月時指五號屋的玻璃棚是上手業主留下,但參考土地測量師的報告,證實自己當時記錯,將四號屋及五號屋混淆。他又說,傳媒報道的六處僭建物,其中四處,包括玻璃棚、葡萄架、地下低層客房的搭建物,及車位上蓋都已拆除;餘下的大閘將按屋宇署要求,重新安裝,車位下的空間,屋宇署已接納回填方案,可馬上進行。梁振英又主動交待,專業人士仔細檢查後,發現大宅內仍有幾處僭建或擴建,包括主人房露臺上方的電動伸縮帆布篷、車位盡頭一個儲物櫃,及四號屋地下空間,買入前已改造為洗手間等。梁振英表示,大宅是十三年前買入,單憑記憶不完全可靠,他由始至終都正視僭建問題,承認交待不清,引起公眾誤解,進行工程時不察覺屬僭建,是他疏忽,有欠謹慎,但一直開誠布公,從嚴糾正,無存心隱暪,期望聲明有助釋除外界對他的誤解及疑慮,日後必定加倍謹慎,繼續秉持誠信,為市民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