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多名關注零散工權益聯席的成員,向立法會申訴部投訴,指本港有十多萬名勞工,由於工時不定,未能達到連續受僱四星期,每星期工作十八小時的規定,因而未能享有勞工假期及代通知金等勞工權益。聯席要求取消現時的規定,改為按工時比例提供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