積金局籲政府立法設強積金收費上限
本地, 財經
發佈時間 2012-11-26 15:2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1-26 15:24
積金局主席胡紅玉指,雖然顧問報告提出多項,改革現行強積金制度的建議,但未必可迅速解決現存問題,希望政府可作大刀闊爷的改革,包括透過立法設定強積金基金的收費上限,及規定強積金公司,必須提供低收費基金的選擇。胡紅玉又指,當局應參考外國做法,設立一些低收費的「基本基金」,讓不懂投資的打工仔,可以選擇這類基金,因為目前有一成四的打工仔,並無就供款,投資在那一隻基金作出選擇,認為市場上有四十種投資計劃、合共四百多隻基金,部份打工仔可能不知如何做決定。她又指,當局亦可考慮,設立低牟利或非牟利營運式的基金,這不必要由政府或金管局營運,可以是一些聯會或工會組織,與銀行合作開設,以增加打工仔的投資回報。胡紅玉又表示,為部署下一步,強積金全自由行,政府須先釐清,僱主的強積金供款部份,可用作對沖遣散費的做法,這將令全自由行的時間表及方法把握得更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