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院准社民連成員搶咪案上訴但強調不認同非和平示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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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1-27 10:38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1-27 10:38
兩名社民連成員,反對港鐵加價,去年在一項港鐵活動上,衝上台搶走當時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的咪高峰及在台上撒溪錢。被告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,獲得批准,法官說,考慮到有需要釐清那些元素才能達致控罪成立, 所以批准上訴申請,但強調不代表法院認同他們的非和平示威。法官又說,正等候控辯雙方就各自的上訴申請提交陳詞。兩名被告周諾恒及黃軒瑋,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,原審被判監十四日。兩人之後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,法官認為被告行為未有激發其他公眾人士,或令他們起哄,因此改判兩人罰款二千及三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