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宇署回應傳媒查詢,行政長官梁振英住宅違規僭建的跟進情況,署方說今年六月視察大宅時,已發現四號屋地下低層士多房,一幅外牆與原來圖則位置不符,即時發信要求業主,提供外牆構造及建造目的等資料,並三次書面催促,至昨日再視察大宅,發現士多房外牆仍原封不動,已要求認可人士盡快安排拆牆,進一步視察。梁振英早前就僭建事件發表的聲明指,四號屋地下低層的儲物室及工人房,在購入前已被擴建,去年拆除並以磚牆密封,已沒有使用,會再與屋宇署商討進一步處理方法。屋宇署又確認,梁振英大宅四號屋地下庭院,改建成洗手間是違例建築,屬於「須優先取締」類別,現時有部分搭建物已被拆除,會繼續跟進。屋宇署重申,處理涉及僭建物舉報或傳媒報道時,都會派員實地視察及翻查記錄,若發現違規建築,會要求業主盡快糾正,強調一視同仁處理涉及高官及社會知名人士的個案,業主身分並不是考慮是否進行刑事調查的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