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因庭聆訊一名五十四歲女子,去年在浸會醫院,因為腸癌進行腸臟切除手術後不治的案件。死者女兒作供時指,母親去年一月到浸會醫院做手術,入院當晚服下兩公升瀉藥,之後病情突然惡化,翌日進行腸臟切除手術,病情一度穩定,但在減少強心針劑量後死亡,質疑醫院是否有醫療失當。死者丈夫質疑為何妻子服食瀉藥後情況有變,主診醫生為何無即時趕到醫院搶救,只是指示護士處方藥物。代表主診醫生的律師說,在死者女兒簽署死因證明書時,醫生有清楚解釋,病人因為穿腸,導致腹膜炎敗血症死亡。代表醫院的律師就說,當時護士有提出,如果病人服瀉藥後不適,可以隨時通知醫護人員。裁判官說,死者女兒對母親的死因有懷疑,為何仍然簽署死亡證,並且無要求驗屍,就將死者火化。聆訊共傳召十四名證人,預料需時三日,如有需要再加多兩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