貨車司機認毒駕判入戒毒所及停牌兩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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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2-04 10:4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2-04 10:46
一名貨車司機因為吸毒後危險駕駛,他早前承認三項罪名,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戒毒所、停牌兩年及上駕駛改善課程。法官說,被告有三次刑事紀錄及六次交通違例紀錄,而今次撞車只造成輕微損傷,法官同意被告所講,是泊車後才吸毒,並非吸毒後駕駛,考慮到被告是職業司機,判他停牌兩年,是不想斷他的生計。辯方律師求情說,被告態度合作,而案件是同類案件中較輕,被告的僱主願意聘請他,希望法官輕判。這宗是政府今年三月,推出藥後駕駛新例後,首宗在區域法院成功檢控的案件。三十四歲被告高子聰,三月二十二日深夜,在香港仔大道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,造成三車相撞。被告接受藥物測試,被揭發體內血液,每毫克含零點二微克氯胺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