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貨車司機因為吸毒後危險駕駛,他早前承認管有危險藥物、危險駕駛及體內含毒品共三項罪名,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戒毒所及停牌兩年。這宗是政府今年三月,推出藥後駕駛新例後,首宗在區域法院成功檢控的案件。三十四歲被告高子聰,今年三月二十二日深夜,在香港仔大道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,造成三車相撞。被告接受藥物測試,被揭發體內血液,每毫克含零點二微克氯胺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