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接受何東花園業主呈請,不把何東花園列作法定古蹟,業主可以進行重建。發展局長陳茂波表示,去年十月古物事務監督,計劃將何東花園列作古蹟,進行保育,但業主反對,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考慮業主提出的反對後,作出批示,屬最終決定,何東花園不會受到古物古蹟條例保護。

發展局指,把何東花園拆卸後另覓地點重建的可行性低,當局會繼續跟業主接觸,希望業主保留較有價值部份,或透過錄像作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