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管會、警方和廉署等部門,在九月立法會選舉,合共收到近一萬一千八百宗投訴,是歷來最多。大部份投訴涉及貪污、行賄、款待等,共有五千二百多宗,涉及選舉廣告的則有二千八百多宗,另外有約一千一百多宗涉及拉票活動滋擾選民。

選管會的報告指,其中約五千宗涉及選舉舞弊的投訴內容近似,大多數都是基於傳媒報導,指有候選人支持者免費接載年長選民去投票,以及有年長選民的手掌上,貼有相信是候選人編號的號碼等。選管會在獲投訴人同意下,會把投訴轉介廉署,但只有少數投訴人同意轉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