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對審計報告批評本港空氣質素長年不達標,展開聆訊。公共專業聯盟梁繼昌指,現時的空氣污染指標在87年訂立,期間審計署亦曾兩次對環保署空氣質素工作提出建議,質疑為何要用長達廿七年的時間,直至2014年才可以更新指標。環保署副署長黎志華表示,政府在97年時,曾經檢討空氣質素指標,並考慮參考美國引入可吸入懸浮粒子PM2.5的指標,但由於美國引入時面對長達五年的訴訟,而世衛到06年則更新了空氣質素指引,當局隨即進行顧問研究及公眾諮詢,直至今年行會通過採納顧問建議,目標在2014年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