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就規管不良營商手法的商品說明修訂修例,提出執法指引諮詢文件,讓公眾在下個月十七日之前,提交意見。執法方式包括民事執法,涉嫌違反條例商戶,可以承諾停止及不再重犯有關行為,海關亦可向法庭申請強制令,命令商戶不可重犯,如果商戶持續長時間違規,或有對公眾健康安全造成風險等嚴重違反條例行為,會提出刑事檢控。可能要負法律責任的包括僱員和商戶管理層,一經定罪可罰款五十萬,監禁五年。指引又提出,調查人員可以在調查期間,扣留可疑貨品,如執法機關發現商戶無觸犯條文,可以在取得投訴人同意下,轉交消委會調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