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蘋果日報攝影記者成啟聰,在政府總部採訪期間,同保安員推撞,被控襲擊罪,東區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。成啟聰表示,原本只是很簡單地履行採訪任務,但演變成要在法庭解決,覺得很無謂。雖然被判無罪應該覺得高興,但就認為不值得開心。法官裁決時指,案發時保安員急步走向成啟聰,而成啟聰並無加速,只是身體傾前,令到保安員跌倒。法官認為,雖然不能夠認定事件是意外,但不能排除是由於成啟聰不想被人撞跌,於是將身體傾前,因此裁定他無罪。裁判官又質疑,保安員聲稱被人襲擊,證供值得商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