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成立網絡安全中心,監察大型基礎建設的電腦系統網絡流量,包括銀行、金融業、通訊服務、交通運輸、公共及政府服務機構,屬自願性質參與。警方一旦發現系統受到攻擊,會調查攻擊源頭,聯絡相關機構應變及防備。警方強調,中心只會監察數據流量,不會監察內容,因此不構成私隱問題。本港今年首十個月,共有超過七百六十宗非法入侵電腦系統的案件,損失一億三千多萬元,當中廿五宗涉及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