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計報告早前點名批評仁安醫院,將空置醫院土地改為住宅用途,興建豪宅,立法會帳目委員會舉行公開聆訊跟進事件,指出承批人自八六年起多次要求,更改部份土地用作興建住宅,均被拒絕,至二千年城規會才批准申請。規劃署副署長黃婉霜表示,當時承批人提出,更改土地用途的同時,願意擴建二百個床位。由於醫管局當時未有計劃在新界東,覓地興建醫院,其他政府部門亦無意使用有關用地,興建社福設施,城規會考慮到土地適合作住宅用途,才批准申請。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表示,為免同類事件再發生,政府新推出四幅私院用地,已規定在地契限期內,不可更改土地用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