區域法院先後裁定兩外籍男子洗黑錢
本地
發佈時間 2012-12-10 22:4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2-10 22:46
兩名外籍男子,在詐騙案中洗黑錢,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四年及廿八個月。兩人來自兩個詐騙集團,其中一人假冒一間跨國企業公司的行政總裁,向公司在外地的司庫,發出多份虛假銀行指示,合共轉帳六千多萬元到自己及同黨在本港開設的銀行戶口,被警方拘控。另一人在一宗電郵詐騙案中,受僱於外地犯罪集團,在本港開設公司及銀行戶口,處理一百五十萬元贓款,警方在他到旺角一間銀行提取款項時拘捕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