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,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說,政府計劃在明年第四季,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的條例草案,建議日後除了華人永遠墳場及殮葬商經營的私營龕場,以及存在已久,但未能完全符合現行法例的龕場可獲永久豁免,其餘的都必須申領牌照,有效期五年。公民黨陳家洛質疑政府,對存在已久的實質年期無作出定義,擔心有不法之徒利用法例未成立的真空期,聲稱龕場已被規範化,進行炒賣。經民聯梁美芬關注當局未能阻止違規龕場擴建,影響附近居民。高永文指,私營龕場最近十幾年才一窩蜂成立,不屬於「存在已久」,強調任何違規炒賣活動都是徒勞無功,市民光顧亦要自行承擔風險,又指各部門會按現行法例巡查監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