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警作供承認未留意到南丫島撞船海域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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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2-13 13:52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2-13 13:52
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,今日繼續聆訊。委員會傳召一名水警作供,指事發當晚有同事負責用雷達監察維港內船隻安全,同一時間未必留意到南丫島海域的情況。而在庭上播放的雷達影像,海泰號船速二十五海哩,而南丫四號是十二點五海哩。聆訊期間亦播出兩段水警拍攝的熱能影像,鏡頭最初拍攝維港,到當晚八時二十七分,即是發生撞船事故後,鏡頭轉向拍攝南丫島位置,見到南丫四號直插在水中,露出部份船身在水面。海事處海事監督馬志德作供時表示,事發當日在本港水域有兩艘名為「海泰」的船隻,因此發生撞船後,涉事的海泰號船長與海事處人員通話時出現溝通誤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