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國強指無意向法庭施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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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2-13 15:4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2-13 15:46
律政司向終審法院提交外傭居港權上訴案書面陳述,希望終審法院按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,尋求人大常委會澄清,九九年就基本法二十四條第二款釋法的法律效力,及籌委會九六年的意見,在香港法律的地位及約束力,律政司袁國強指出,這些問題的澄清有助解決外傭和雙非嬰兒居港權的法律問題。他指出,這次並非政府主動提出,最終是否尋求人大常委澄清,由終審法院按普通法原則作決定,絕對不存在破壞法治或影響司法獨立,他不認同會為香港法治帶來暴風雨。
袁國強又強調,本港及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法院並非未試過不完全遵循判案先例,最重要的改或不改的決定,並非由行政機關去做,而是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去做,這點符合本港法治,不存在開壞先例或構成壓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