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廣東發展銀行珠海分行行長屈建國,被控貪污三千多萬元人民幣,在珠海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、緩刑兩年執行,沒收全部個人財產。新華網報道指,屈建國九五年起進入廣發銀行工作,先後擔任珠海分行黨委書記、行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