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女子於旺角亞皆老街管理一間無牌旅館,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三千元。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人員,今年一月喬裝客人,以日租形式租住涉案女子負責管理的無牌旅館。署方發言人強調,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,一經定罪,最高罰款二十萬及監禁兩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