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外匯管理局修改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的規定,主權基金、央行及貨幣當局等機構,投資額度上限可超過等值十億美元。他們可在投資本金鎖定期結束後,分期、分批匯出本金和收益,每月匯出資金總額不得超過上年底境內總資產的兩成。除開放式中國基金外,其他合格投資者如需匯出本金,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