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番禺一名有語言障礙的四歲女童,在康復中心被虐待受傷,法院判處涉及的二十七歲女教師入獄六年半。案發在七月,女童上體育課期間,由於不配合做運動,被教師拉起雙手凌空吊起,然後再拋落地,以致頭部著地,教師跟著用腳踢女童,又拉起她雙腳原地三百六十度轉,最後昏迷送院,經治療後右手仍然無感覺。女童父親說,因送女兒到康復中心而後悔一世,批評法院判刑太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