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司指華懋慈善基金須繼續慈善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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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2-17 14:0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2-17 14:06
高等法院再就龔如心的遺產展開聆訊,入稟的律政司,要求法庭解釋龔如心零二年遺囑中,華懋慈善基金是遺產的信託人還是唯一受益人。律政司代表律師指,遺囑訂明,基金必須繼續慈善項目,和設立類似諾貝爾獎的獎項。如果法庭認為基金是遺產受益人,可以自行動用遺產,並不符合龔如心在遺囑上的意願。他指,如果根據基金會所講,遺囑上的指示只是龔如心的意願,沒有約束力,亦不符合龔如心一向親力親為的性格。代表律師又指出,龔如心立遺囑時,基金一直無作投資,資產只有五百萬元現金,死前更只有三百二十萬。生前龔如心每次希望捐款,都會親自決定受惠項目,再由旗下公司,轉移資金到基金會作捐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