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線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的涉嫌貪污案件,上訴庭早前撤銷他的無罪判決,發還區域法院處理。陳志雲今日在區院提訊,法官將案件押後到明年二月二十日,進行兩日審訊,聽取控辯陳詞。早前上訴庭指區院原審法官,未有全面處理其中一項定罪關鍵,是陳志雲自以為毋須向無線申報,收費出席商場活動,是否一個合理辯解。而陳志雲和前助手叢培崑,繼續准以十萬元保釋外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