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打算立法規管醫療儀器,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,建議的法例,以現行的醫療儀器管理模式為基礎,即是醫療儀器必須符合安全、效能及品質要求,才可獲得表列。而製造商及銷售商必須符合表列規定,遵守規管措施。當局正就規管建議,進行營商環境影響評估,稍後諮詢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。高永文表示,協助有需要病人作心臟復甦的自動去顫機愈趨普遍,不少公共場所亦有添置,截至上月底,共有十三款型號的去顫機獲得表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