涂謹申指警方行動指引濫權應予譴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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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2-19 17:18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2-19 17:18
監警會就去年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投訴公布最終報告,再多兩名警務人員,被口頭勸喻,包括一名高級警司及一名總督察,他們在麗港城帶走一名穿六四T恤男子時,並無展示警務人員委任證,令到事件中被紀律處分、警告、及勸喻的警務人員增至十三人。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表示,警方的行動指令,提示警務人員在有需要時採取行動,防止副總理難堪的字眼,可能會引起前線警員或指揮官有混淆情況,而經過詳盡審核,看不到有證據有任何政治目的。他說,警方已作出改善。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,警方執法應該只是保護領導人的安全,而不是保護領導人的感受,批評警方行動指引違法,侵犯人權,他相信警方高層對有關指引知情,應受到譴責,並須進一步向公眾交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