郵政署合約員工騙病假判囚廿六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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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2-20 11:00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2-20 11:00
郵政署一名合約員工,在兩年幾內,利用一百三十張虛假病假紙,騙取六百三十二日有薪病假,涉及二十一萬七千多元。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三十九項管有及行使虛假文書罪名,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二十六個月。四十歲被告鄧禮傑,在零九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期間,聲稱在搬運郵件時弄傷手指,引致焦慮及神經失常,先後以一百三十張虛假醫生紙,申請有薪病假,獲郵政署批准。後來廉署介入調查,揭發被告詐病騙取病假,他在警誡下承認透過內地網站,購入虛假醫生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