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達近兩年的股民控告前國美主席黃光裕,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,今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,原告兩名股民敗訴。他們的代表律師對裁決表示遺憾,表示會與當事人磋商,是否上訴。黃光裕因為內幕交易、非法經營及行賄等罪名,前年被判入獄十四年及罰款八億元。來自河南及山西兩名股民,指黃光裕的內幕交易,令他們的股票投資,造成損失,分別要求索償近九十萬元及六百多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