湄公河案六名犯人二審維持原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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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12-12-26 11:2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-12-26 11:24
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,對去年十月兩艘中國貨船在湄公河被劫殺的案件,進行二審宣判,駁回六名被告的上訴,包括首腦糯康在內的四名主犯,維持死刑;另外兩名被告扎波和扎拖波亦維持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8年。案發在去年十月五日,兩艘中國貨船「華平號」和「玉興8號」,在湄公河遭武裝人員劫持,糯康指示手下,利用劫持的船隻運毒,當兩艘船進入泰國水域之後,就和岸上串通好的泰國軍人,合謀槍殺船上十三名中國船員,再將屍體拋落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