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港禁止拖網捕魚法例,在今個月三十一日生效。幾十名漁民到長沙灣政府合署抗議,不滿漁護處發放的特惠津貼,審批機制不透明。國際漁業聯盟主席楊潤光說,同類漁船的賠償額,差異極大,他舉例指雙拖網漁船, 有獲四百萬元的賠償,但亦有漁民只獲賠九十萬。楊潤光強調,如果得不到合理賠償,在法例生效後,會繼續拖網捕漁。漁護處就說,是按既定程序審批賠償,如果有不滿,可以提出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