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外傭僱主因為未有支付最低工資,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,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案情指,僱傭雙方在零八年簽訂合約時,訂明最低工資為每月三千五百八十元,但僱主一直未有按規定支付薪金,拖欠二萬五千三百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