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,在廣東省試行調整行政審批權,為期三年,涉及廿五項項目,其中商業射擊場立項審批、政府採購代理資格及續期審批等暫停。而關於貨物自動進口許可、和汽車排放檢測委托的審批權,將進一步下放。

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,有關調整可推進行政審批改革,促進政府職能轉變,如實踐證明可行,應修改完善有關法律;如證明不宜調整的項目,則恢復審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