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說明條例修訂後,執法部門可以根據案情的嚴重性,向不良營商的店舖作出懲處,包括要求他們簽署承諾書,甚至提出檢控。海關表示,如果店舖違反承諾,執法部門可以撤銷承諾書,立案調查,又會將簽署承諾書的不良店舖資料向公眾公佈,相信會有一定阻嚇性。有曾光顧不良店舖的消費者支持修訂法例,但擔心大企業會利用灰色地帶犯法,消費者未能得到保障。目前擔任聯合國消費者保障國際顧問專家小組主席的劉燕卿表示,執法部門及消委會未來會分別就營商手法問題及消費糾紛案件把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