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多次向人借用手提電話後,乘機偷去電話,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一年。四十二歲的被告,過去四個月在荃灣區,聲稱自己的手機無電,先後向十多名市民借用電話,總共偷取十部智能電話,共值四萬二千元,再到內地轉售。被告一次在犯案時遇上附近警員被捕。法官表示,被告利用相似手法多次犯案,案情嚴重,需要判處監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