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展局副秘書長鄭偉源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表示,本港約有19 萬個違例招牌,現正由商戶使用,有存在價值,當局希望容許符合訂明尺寸和風險較低的違例招牌,經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進行安全檢查後可繼續使用。招牌擁有人在招牌被核證5年後,要遞交新的檢核申請或把招牌拆除。當局相信可納入制度的招牌佔八成半,有十六萬個,若附屬法例獲通過,新監管制度可望在今年實施,不過當局無定下時間表,何時完成處理全港招牌。新民主同盟的范國威對新措施有保留,認為局方只是透過登記制度,延遲執法,指當局應該增加人手,着力取締違例招牌,保障途人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