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宇署長區載佳說,特首梁振英的山頂住宅,用磚牆封住僭建的地下空間入口,不是可以接受的方法。他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說,由於僭建暫時無危險,所以給予時間業主跟進,被問及會否公開六月時跟梁振英溝通的內容,他說涉及私隱,要根據《公開資料守則》處理。區載佳又說,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,有證據顯示有人在拿入伙紙時,可能作虛假陳述,亦可能有認可人士在建屋時經已僭建,所以要作刑事調查。有議員質疑,屋宇署調查梁振英,以及唐英年的僭建,有雙重標準,試圖替梁振英掩釋和隱瞞。亦有議員指由於涉及公眾利益,要求署方公開去年與梁振英溝通的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