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上有機構估算,現時本港的劏房住戶,由十萬戶至廿八萬戶不等;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認為,政府無法馬上取締所有不合規格劏房,因為難以安置所有受影響住戶,建議政府鼓勵非牟利團體與私人發展商合作,把一些發展商收購的空置舊樓單位,作簡單改裝,以較平租金租給低收入人士暫住,從而增加供應,紓緩劏房加租壓力。何喜華又說,中期而言,可以參考現時規管「籠屋」的《床位寓所條例》,為劏房引入一套消防、衛生標準,提升劏房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