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利沙伯醫院拐帶女童案,三十六歲男被告被控一項拐帶兒童罪,早上在九龍城法院提堂。法庭當值律師表示,今次案件並非清單內服務範圍,拒絕代表被告出庭,裁判官了解理據後,說在公義的社會,越嚴重的案件越需要有法律服務,要求當值律師代表被告。

控方代表指,由於被告聲稱拐走女童,是要將她帶到化驗所檢驗口水,現時需搜集證據證明,要求將案件押後到三月六日,並反對被告提出擔保。事發在上月十七日,一名兩歲女童在伊利沙伯醫院收銀處被人強行抱走,警方其後在佐敦一間食肆樓梯尋回女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