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辯論廿七名泛民議員聯署的彈劾行政長官梁振英議案。泛民議員批評,梁振英多次就大宅事件,作出虛假、誤導陳述,罔顧要向立法會負責的憲制責任,違反基本法對行政長官要盡忠職守、廉潔奉公的規定;又指使候任特首辦在回應公眾查詢時,作虛假誤導陳述,觸犯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罪行。教育界葉建源批評,建制派以梁振英可用施政報告「將功補過」的說法,指犯錯的人應接受懲罰,否則行政長官日後便不會規行矩步。他指梁振英已誠信盡失,不是任何政績可以補救。民主黨黃碧雲指,民無信不立,梁振英誠信破產,如果放過他便會敗壞綱紀,向十六萬公務員發出錯誤訊息,損害整個政府威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