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表示,零七年至二零一一年期間,每年放取超過三十日病假人數最多的部門,包括警務處、食環署、衛生署、醫管局、懲教署、消防處、康文處、香港郵政、入境處、房屋署及社會福利署。他說,不論是工傷或者非工傷病假,部門可按機制將可疑個案交由醫事委員會審議,若有懷疑欺詐的個案,可考慮交由警方或其他執法部門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