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,政府請求終審法院,尋求人大常委會澄清99年就居港權案的釋法範圍和效力,是單純的法律事件,不存在任何政治目的或「打茅波」,不應該把法律問題政治化。袁國強說,外傭及其他人士的居港權案件,是徹徹底底的法律問題,不可能透過行政手段完全解決,作為負責任的政府,應該循法律制度去解決。他又指,根據法治原則,政府除了受法律約束,亦應同樣享有法律的權利,政府就居港權案提出的論據是否成立,並非政府或議員說了就算數,只有終審法院的判斷才算數。